中共新河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系统

网上举报制度

  一、对电子举报信箱实行专人管理,并加设密码,除办公室专职网上举报管理员、主管、分管领导知道密码能开启信箱以外,其他任何人都不得使用和接触电子举报信箱。
   二、网上举报管理员专门负责电子举报邮件的接受、登记、分流、回复及保密工作。
   三、对网上举报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,电子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。
   四、不准向无关人员传播、扩散、下载网上举报信访内容、以及领导的批示意见。
   五、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、被举报人。
   六、向网上举报人核查情况时,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,不曝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。

用户须知

  1 、所发表言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破坏国家形象,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,不得诬告、诽谤他人,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;
   2 、根据国家相关信访法律,如果不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,我们在处理完您提到的问题后,无法回复;
   3 、为了便于我们调查取证和回复您所提到的问题,请您填写好联系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;
   4 、为了能尽快解决您提到的问题,请您将有关材料尽可能的提供给我们,我们将尽力为您排忧解难。
   5 、您的一切资料都会被保密,请您放心使用。

提交说明:
   1、以下带"*"部分必须填写;
   2、请您认真填写以下表单,该表单内容不会对外公开,请您放心填写;
   3、该表单采用网页举报邮箱举报,当前采用[网页]举报

信件标题: 例:关于对×××同志×××问题的举报
问题类型: 选择违纪错误类型
举报人姓名: 举报人姓名可化名、可真实姓名
电子信箱: 请填写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地址,以便我们与您及时取得联系沟通
来  自:  
举报人地址: 可省略不写
联系电话: 可省略不写
举报内容:  

      

©2002-2008 CopyRight XinCheng Network All Rights Reserved | 管理登陆